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撰写体例和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2012-05-24 19:41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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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撰写体例和要求

一、体例格式

标题

——阅读提示:

【裁判要旨】

【案号】

一审: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民三初字第X号

二审: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民三终字第X号

【案情与裁判】

原告(二审法律地位、再审法律地位):XX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

  被告(二审法律地位、再审法律地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公司)

起诉与答辩务必交待起诉时间和诉讼请求)

一审审理查明(若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相同,可将此部分名称改为“法院审理查明”)

一审判理和结果

上诉与答辩

二审审理查明(与一审查明重复的事实不写,仅写另查明的事实内容)

二审判理和结果

申请再审理由与答辩

再审审查与审理结果

【法官评述】

【署名】  编写人:XX法院知识产权庭 作者姓名

二、编写要求

(一)标题的编写

标题包括当事人名称和案由,当事人人数众多时,可以“等”表示省略,案由为按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结案案由。例如,×××、×××(指原告)诉×××(指被告)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二)阅读提示的编写

阅读提示将放在目录和正文中,有助于读者根据目录就能判断出此案例集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或者裁判方法问题。阅读提示的编写要求有:1、阅读提示作为案例的副标题写明,以问题的形式出现,可以包括若干个问题;2、问题要紧密结合案件的争议焦点,并与正文中的裁判要旨相呼应,一般说来,裁判要旨是问题的答案;3、语言要高度概括,最好不要超过70字;4、所提问题不能过于简单,以至于读者一看或者通过查找法条就知道答案。示例如下:

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诉宜昌市土渣儿食品营销管理

有限公司等商标权纠纷案

——阅读提示:商标权的继承(或承受)未办理移转手续,人民法院能否直接认定商标权的新权利人?未经许可使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三)裁判要旨的编写

裁判要旨在于展现法官在裁判具体案件中对法律适用、裁判方法、司法理念等方面的问题的判断,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对案件事实的判断或者认定及其方法;判断某种事实状态属于或者不属于一定的法律概念;对现行法律的阐释;对裁判案件过程中其他问题的判断。作者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案例中的裁判摘要的写法。

(四)案情与裁判的编写

本部分应简明扼要,除非必要,不应罗列证据,也无须写明质证、认证的全部过程和内容,与裁判要旨无关的事实可以省略;该部分不必拘泥于要求的格式,查明的事实可以不分别一、二审叙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可以视情况取舍,但原告的诉讼请求必须列明;一、二审判理基本相同的,以二审判理为准,但可以简述一审判理或作出必要的交待即可;本部分应当写明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五)法官评述的编写

本部分可以包括如下内容:对本案争议焦点及不同意见的深入分析,但不要与裁判文书中法院认为部分内容相重合;本案纠纷发生的社会背景;本案裁判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和方法;等等。法官评述因案而异,突出重点,具体分析,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长篇大论的理论文章。请重点讲解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突出由主审法官撰写的特色。不要直接从裁判书中摘录挪用。特别注意不要与前面的裁判部分大段的重复。

  三、其他技术规范

(一)关于字数

每篇严格控制在6000字以内案例突出“法官述评”。一般宜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承办法官负责撰写并负责文字校对。

(二)关于层次

稿件应段落分明,层次清楚。法官评述部分需要分层次的,第一层次序号用一、二、三;第二层次序号用(一)(二)(三);第三层次序号用123;第四层次序号用(1)(2)(3);第五层次序号用①②③

(三)关于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名称在标题和“案情与裁判”部分最初列明当事人的地方使用全称,若以下正文使用简称,则按照体例格式的要求在列明当事人的地方加括号注明,并在以下正文统一用此简称。格式如:

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保时捷股份公司(简称保时捷公司)

  被告(二审上诉人):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泰赫雅特公司)

(四)关于法条引用

1、全文法律文件名称需用全称,但“法律”可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可省略“最高人民法院”。

2、引用法条时根据法规的正式文本来确定用汉字或者阿拉伯数字,全文需统一。注意顺序号的准确,特别是在法律修改的情况下。

例如:(1)《刑法》第二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第2条

3、一般引用具体法条时,法规名称需要用书名号,而不引用具体条文时,法规名称不用书名号。

  例如:(1)《刑法》第二条规定:“……”

     (2)刑法中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一般全文准确引用某条时,需要打冒号和引号,而概括引用时,不用。

 例如:(1)《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引号内的内容需与条文完全相同)

     (2)《刑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5、只引用法条中的某一款或者某一项时,也需要具体指明。

例如:(1)《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2)《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6、有时候为了说明一个问题而引用旧法条时,需要在脚注中说明该法新修订的情况。

(五)其他

1、稿件提及本地区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要用全称。如: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不要简称“最高院”、“国知局”,一般不用“我院”、“我局”。对地方也用全称,如:某某省(市),一般不用“我省”、“我市”。

2、表示数值的起止范围统一用“~”。如:2007年6月18日~20日,30%~50%。

3、多位整数和小数要注意空格。五位数以上,从个位起每三位数一组,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位置,四位数不空,小数部分不空。如:2 748 456,8703,3.14159。

四、编写人信息

编写人须在案例尾部附个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最好附有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便于随时联系和支付稿费。